國道案肇事司機連續22天出勤 勞工局重罰業者300萬

針對24日國道重大車禍案,高市勞工局當天派員稽查陸姓肇事司機所屬的「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」進行勞檢。初步發現陸男從4月1日至22日竟連續出勤22天,期間毫無例休,4月累計加班時數達66小時,超過法定上限46小時,嚴重違反勞基法,加上過去聯全通運也曾發生勞工連上工7天、未給付假日工資等違規,因此勞工局決議加重裁處,重罰300萬元。

勞工局指出,陸姓司機在「聯全運通」年資近12年,是頗有經驗的老司機,主要負責運輸協力廠商的牛奶貨品,當天從高雄出車後,於返回高雄途中肇事。

昨天勞工局先前往「聯全運通」路竹派車處,取得今年4月份派車單、車輛大餅圖等出勤資料初步判斷,陸姓駕駛自4月1日至22日,連續出勤達22天,其間並無例休。另外,今天早上也前往協力廠商路竹辦公處調閱相關資料交叉比對,確認工時實際狀況。

勞檢員進一步追查發現,這段期間1天工作超過12小時的日數至少有7天;4月份至21日止,總計加班時數66小時,也已超過法定46小時;另外,輪班間隔休息時間也有7天不足11小時,涉違反《勞動基準法》第32條、34條及36條等情況相當嚴重。

聯全通運股份有限公司去年8月就被勞工局發現,曾因使勞工連續工作超過7日以上、未給付假日工資等事由,被裁處4萬元在案。未料,此次又涉使勞工連續出勤達22天,使勞工嚴重過勞,勞工局綜合所有事證查核屬實,依法加重裁處罰鍰300萬元,以儆效尤。

資料來源: 2018年04月24日 09:20 中時 柯宗緯

高市勞工局追查「聯全運通」派遣情形,今天上午前往協力廠商確認駕駛工時狀況。(柯宗緯翻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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